科尔沁是著名的蒙古族地域文化–科尔沁文化的发祥地,历史上科尔沁草原是成吉思汗之弟哈萨尔的领地。蒙古语中,科尔沁的意思是“造弓箭者”。科尔沁草原地处内蒙古东部,大兴安岭南坡,松辽平原西端——即从大兴安岭到松辽平原。珠日河草原是科尔沁草原景观中的一个草原文化景点,是一个被誉为色彩斑斓的宝石之地。在这里清新的空气,辽阔的草原,浓郁的民风,马背的风情,这一切仿佛使人置身于仙境与梦幻之中。游客在这里,可以亲眼目睹丰富多彩,民风浓郁的马队迎宾,科尔沁迎宾,赛马表演,博克(摔跤)表演,祭敖包,牧户做客,射箭,射弩,骑马,篝火晚会,民俗表演等。阿古拉湿地草原一个浑然天成的美丽景点,就是因为这样美丽的景色被誉为风水宝地。草原深处世代家居的阿古拉人民能歌善舞,长期保留着蒙古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民俗风情浓郁,文化特色鲜明。阿古拉草原旅游区资源得天独厚,在东北区独树一帜。保存完好的万亩原始湿地,风光无限。协日勒万亩封山乔灌丛林,春花秋实,翰海滴翠,位于双合尔山下的白音查干淖尔湖,分“东湖”和“西湖”,稳定水面达4000多亩。四周草木丛生,万鸟云集,已成为北方独具特色的候鸟乐园。
科尔沁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